日前,我区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区,成为全市第一个试点县区。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凡东昌府辖区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都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区60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每年将增加至少660元的收入。对城镇居民重度残疾人,政府给予全额缴费补助。即每人每年100元的参保补助。另外,区政府给予参保缴费居民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
目前,全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正在各社区紧张有序的进行,已有18个社区完成了参保登记工作,参保登记人数达到2500余人,广大居民群众参保踊跃,热情高涨。
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可以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向城镇低收入群体倾斜更多的公共资源,能够有效地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保障和改善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基本生活,提高城镇非从业居民的生活质量,更好地促进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本报记者 杜宁通讯员 李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