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康老汉介绍,他和儿子不和,始于两年前的一天。当时他刚给两个儿子分了家,那天是他的生日,老二送来了酒和肉,而老大一直到中午也没见个踪影,康老汉喝了点酒后,找老大评理,想问问他为什么老人过生日不去,老大说有老二就行了,分家时他沾了不少光,从此爷俩便没了来往。该镇司法所所长李洪涛了解情况后,首先对老大进行了批评教育,从家庭美德、伦理道德、情理法理等各方面做工作,同时,对康老汉进行了说服规劝,最终,老人和其儿子都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对,爷俩儿高兴地到司法所签订了《赡养协议》。据了解,去年以来,该镇司法所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80余起,其中老年人维权案件12起,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800余元。(本报记者 刘颖 特约记者 相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