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高度重视环境监察工作,把环境监察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结合辖区产业结构特点和污染源分布特点,对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进行优化调整,合理调配人员,建立健全目标绩效考核机制,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要求,做到人员到位,装备到位,职责到位,履职到位,监管到位。
强化重点企业监管,严查违法行为。加大重点企业监管力度,完善“一企一档”,实施清单式管理;积极响应省、市各级组织的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排污实行“零容忍”,加大处罚力度。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廉洁勤政,科学监管。监察大队要加强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坚持“每周一讲”制度,针对日常工作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公开污染源、排污费信息。
(本报记者 刘颖
通讯员 任连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