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学习内容层次化。根据教育实践活动学习重点,区法院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做好计划,列出“学习清单”,保证所学书目和材料既有领导讲话精神,又有从中央到地方的教育实践活动方案,更有中央“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等党风党纪规定,让党员干部知道学什么、怎么学,不断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在全院党员干部入脑入心;同时为增强学习的趣味性,对照“先辈先进”这面镜子,组织干警到“鲁西第一党支部”纪念馆、中共冀鲁豫(平原)分局旧址、孔繁森同志纪念馆沐浴红色光辉;观看《向时代楷模朱彦夫学习》的宣传报道、《苏共亡党亡国二十年祭》、《力量》、《焦裕禄》等专题教育片。整个学习内容,既有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党纪约束、也学先辈先进、更听民心民声。
二是学习形式灵活化。组织院领导班子进行集中学习;每周一上午组织全院干警进行集中学习;每周五下午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为全体干警上党课;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各自分管联系的支部、党小组开展专题研讨、指导并参与集中学习;各支部、党小组召开专题学习会;党员干部业余时间自学,并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三是学习效果制度化。突出领导带头,要求班子成员自己动手撰写发言提纲,谈认识与理解,交流学习经验和体会,规定学习不许请假,请假必须补课;领导班子成员确定各自联系点,监督指导联系点活动;制定详实学习计划,不定期对学习成果进行抽查;组织集中讨论活动,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征文研讨,进行换位思考,增强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将学习教育与岗位履职、工作落实等紧密结合,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本报记者 郭龙君 特约记者 孔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