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职责重点,落实组织保障。明确立案部门作为责任部门,对案件受理与管辖的准确性负责;审判执行部门作为协助部门,及时就审判实践中发现的管辖新问题新情况与立案部门进行沟通反馈,帮助立案部门作出正确处理意见,避免发生差错;注重立案细节,落实思想保障。强调工作考核,切实提升每一位立案法官的责任心,克服习惯性思维,要求在立案审查过程中尽量多问几个“为什么”,仔细倾听立案申请人反映和说明的各种情况,确保立案的准确性;规范移送复核,落实制度保障。建立案件移送的检查监督机制,对于依职权移送的案件,由立案部门专人负责查核案件具体情况,如发现移送原因存在疑问,第一时间与承办法官沟通研究,避免移送失当;立、审、执兼顾,落实适法保障。充分发挥立、审、执部门联席会议与审管办专项协调会的积极功效,集体讨论、协调立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统一各部门对立案管辖的法律适用。
(本报记者 杜宁 通讯员 荣琳 李泽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