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预防部门与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对接。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与派驻检察室工作衔接的意见(试行)》,明确协调配合的原则和范围,规定了在警示教育、法制宣传、预防咨询及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等方面的协作办法,提高工作规范化程度。
二是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工作对接。围绕检察室辖区各镇、办事处的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结合各镇办经济建设、法治建设特点,与镇、办事处纪检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协作配合、廉政防控等工作机制,提高服务经济发展和“三农”工作的针对性。
三是加强与专项工作的对接。与全市查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财政补贴项目监管领域专项行动、全市集中开展新农合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等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案例分析,向各镇办党委发送预防检察建议,撰写专项报告,提高预防社会化程度。
四是加强与专项活动工作对接。在全面开展“五进”专题预防活动、“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关心您、保护您、帮助您”预防公益宣传活动及“警民同心筑平安,创造环境促发展”活动中,预防部门委托或联合派驻检察室,深入集市、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和基层党政机关走访调研,分析本地预防工作特点,发现并堵塞管理上的漏洞,提高廉政建设水平。
(特约记者 胥广宏 通讯员 解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