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严格、公正办案为根本,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坚持以铁案标准办好每一起案件,杜绝冤假错案。在案件的办理中,严格办案程序,依法公正处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尽快给来访人答复。同时,充分听取当事人等相关人员的意见和主张,并在来访人陈述中善于发现新的证据。
以理性、文明执法为宗旨,提升干警接访水平。稳定来访人情绪,认真梳理来访人的陈述,为进一步释法说理奠定基础。以平和、理性的心态,规范、文明的语言和富有亲和力的举止获取来访人员的信任。针对多数来访人员对审查批捕的诉讼功能,认识模糊甚至完全不了解的情况,应当首先阐明职能,使来访人员消除误解。在做好案件保密的同时,要善于运用证据释法说理,并适时引导当事人从情理、法理角度思考,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
以落实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为先导,提升风险评估能力。办案中认真落实风险评估制度,制订科学预案。对拟作不捕处理的案件和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敏感案件,高度关注信访风险和舆情风险,避免引发新的矛盾。案件办结后,要落实捕后跟踪监督、双向说理制度,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和本院公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重大、敏感案件联合会商机制;对有被害人的轻微刑事案件,要积极做思想工作,努力促成刑事和解。对于有困难的被害人一方,还要注重引导通过多种合法途径解决实际困难。
以协调配合相关部门为依托,提升整体办案效能。工作中,不同的机关或部门的推诿,容易引发当事人上访。对于信访人,各机关、部门应合力做息诉工作,尽量在第一接访中息诉,而不是相互推诿。检察机关也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纪检、监察以及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共同做好息访息诉工作。
以建设“五个能力”为契机,提升综合业务水平。侦查监督部门处于检察机关打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沿,队伍建设至关重要。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侦监干警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能力、法律政策适用能力、监督纠正违法能力、文书制作和案件汇报能力、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和做群众工作能力、参与社会管理能力的学习培训,使侦监干警综合办案能力进一步提升,为执法办案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特约记者 胥广宏 通讯员 陈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