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原则性,明晰总体思路。牢牢把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采购中做到“三公开”,即事先的采购信息公开、评标标准公开,事中的开标过程公开,事后的中标结果公开。
把握前瞻性,周密前期准备。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深入领会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精神实质。以项目为依托,从资金、市场、技术、生产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调查研究,并会同专业人士进行科学论证和分析,为编制出既符合政策法律规定又满足采购单位需求的采购文件提供保证。
把握规范性,精细工作措施。为保障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采购中严把供应商资格审查关、合同签订关、采购款支付关等“三道关口”,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信誉度。
(本报记者 刘颖 特约记者 豆振兴 通讯员 赵林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