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决贯彻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省委第五巡视组专项巡视东昌府区情况反馈会议后,东昌府区委从事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高度出发,把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区委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区委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具体推进落实。
(二)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通过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设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整改原则、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及工作措施。及时制定下发了《中共东昌府区委转发省委第五巡视组<关于对聊城市东昌府区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项整改任务均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牵头负责同志都由区委常委担任,做到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四个明确”。
(三)加强督查,确保成效。把加强督促检查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的重要手段,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列入区委督察事项,由区纪委和两办督查室具体负责监督协调工作,及时掌握各责任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对于巡视整改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同时,加大追究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实行跟踪问效,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领导干部严格追究责任;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拖延时间、顶风违规等种种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二、认真对照反馈意见,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1、关于机构编制超编较为严重,违规聘用人员现象突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区党政群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内设机构设置较为混乱的问题
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东昌府区党政群内设机构批准数为214个,实际内设机构336个,批准数与实际数有122个不一致。目前,已经将经济开发区的1个内设机构在区年报库中删除;32个离岗待退机构属于为了便于统计各单位离岗人员而虚设的项目,不应统计在内设机构实有数中,已根据实际予以删除;对党群、人大、政协等系统的内设机构进行了核对,确认48个内设机构列入批准数;经请示上级编制部门,确定了政府系统41个特殊机构的填列属性。通过完善机构,东昌府区实际内设机构数减少47个,内设机构批准数增加75个,目前内设机构批准数为289,实际内设机构数为289,批准数与实际数一致,内设机构设置不规范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2)关于人员超编现象较为严重的问题
积极推行和认真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编制使用审核等制度,切实做到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建立人员减少报备机制,为退休、病退和通过考试、调动、辞职等方式离开东昌府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时办理出编手续。运用干部人事调配手段,控制人员流向,不再为镇(街道)事业站所列政策性安置人员计划。
(3)关于乡镇(街道)通过直接签订合同、人事代理的方式,规避凡进必考原则,聘用工作人员的问题
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人员管理的通知》,停止了对各镇(街道、园区)下属单位的人事代理和合同签订手续的办理;对于亟需增加人员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编制计划内向社会公开招聘,做到“逢进必考”。同时,规范管理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对属于企业手续的人员由所在企业按有关法律法规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4)关于办理人员调动手续不规范、领导干部插手调动的问题
制定出台了《东昌府区干部调配工作规范》,明确了人员调配的程序和条件,严把审核关,并实行集体研究,从制度上规范干部人事调配工作,使调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避免了“随意调”、“人情调”、“超编调”等问题。
(5)关于在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配备上缺乏担当精神,干部调整次数少,重要岗位空缺多的问题
把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摆在突出位置,对缺职的、适应不了当前工作的、班子关系不理顺的、较长时间未调整的、工作表现好的干部分期分批调整。特别是对空缺的3名镇(街道)政府正职,已制定调整补充方案,上报市里等待批复,待批复后立即进行调整充实。
(6)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严格,存在用人失察的问题
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内容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流程。选拔使用干部时,打破唯票取人的传统观念,综合考虑年度考核、平时掌握、重点工作表现等情况,把民主推荐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不作为用人的唯一依据,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票取人”。注重干部“德”的考察,保证考察工作时间,完善考察工作办法,注意掌握干部一贯表现,防止“带病提拔”。同时,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在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纪实,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进行责任追究。
(7)关于领导干部个人信息失真失实问题没有得到彻底纠正的问题
对领导干部填写的个人事项报告表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初核,对填报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瞒报等各类情况进行分类处理。6月15日,市委组织部来函要求东昌府区两名县级领导干部对报告表中未申报的房产情况进行说明,李小平书记专门就市委组织部来函与两名干部进行了谈话,对其个人事项报告存在漏报问题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两名干部对市委组织部函询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并向市委组织部做了汇报。认真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不准确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根据有关政策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发现24名在职正科级干部档案中出生年月前后不一致,个别干部缺少三龄一历审核确认表,将在专项审核期限内对档案材料进行补充齐全。
(8)关于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对全区各单位需回避人员进行全面统计,摸清底数,对应执行任职回避的干部进行交流调整。
2、关于区委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扎实,区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9)关于区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一般性要求多,采取具体有效措施少的问题
积极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题调研,研究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文件分别从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正风肃纪、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支持执纪执法、表率示范等六个方面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从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督查、严肃查办案件、强化党内监督、加强派驻监督等六个方面明确了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下发了《关于调整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通知》。改进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针对各镇(街道、园区)、区直部门,分别设定具体明确、可量化的考核指标,增强考核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0)关于预防岗位风险、健全规章制度还不到位的问题
深入开展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等相关制度建设的调研工作,研究出台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意见。着眼于发挥有关部门的主体作用,认真查找本系统本单位在权力运行中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分别确定2-5个重大廉政风险点,明确防控措施,尤其是强化对工程项目、惠民补贴、扶贫救济、专项资金等工作中廉政风险的防控。
(11)关于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力度。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建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作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拓宽监督检查内容、丰富监督检查方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二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制定出台了《东昌府区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办法(试行)》,结合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巡查计划和巡查方案,明确巡查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年内开展2轮巡查。巡查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围绕权力运行这个核心,紧盯“三个重点”,即重点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12)关于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强的问题
坚持以案释纪释法,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促廉”集中警示宣讲活动的实施方案》,自7月底开始,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以全区副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为主要教育对象,充分发挥东昌府区警示教育宣讲团的作用,运用发生在本区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以身边的反面典型警示党员干部。目前,已开展宣讲活动2期,培训党员干部350人。
(13)关于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力度小、措施少,不敢大胆开展执纪、问责工作的问题
对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中涉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梳理,从中分析查找有关部门在履行监管、服务等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直接查办一批典型案件、督促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督促出台一套制度规范。对履职尽责不到位、“四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镇(街道、园区)、部门(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进行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同时,充分发挥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作用,积极探索派驻纪检组对镇(街道、园区)监督检查的方式,逐月通报各镇(街道、园区)问题查处情况和各派驻纪检组发现的问题情况,并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今年上半年,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初步核实案件线索85件,立案调查98件,同比增长249%;结案89件,党政纪处分党员干部110人,同比增长254.8%。
3、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提到的其他问题的整改情况
(14)关于群众反映的征地拆迁政策不落实、回迁安置进展慢的问题
严格落实既定的征地拆迁政策,对于补偿不到位问题,由区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尽快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有关措施,加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标准到位、补偿到位。2011年以来,东昌府区共搬迁改造村庄、片区42个,拆迁面积近600万平方米,涉及群众6万余人,共需建设安置区31个。截至目前,陈庄、望湖、龙湾、月亮湾、颐馨园一期、双庙等6个安置区已经交付使用,建成安置房9000余套,安置群众1.6万余人。八里庙、谷庄、北关、西关街、颐馨园二期、王宅、何官屯、豆营一期、崔庄、张飞、申李、中华苑二期、文广新局等13个片区项目主体已经完工,计划交工安置房9623套,预计今年可安置群众1.7万人。为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进度,破解资金等瓶颈制约,今年5月14日,东昌府区与葛洲坝集团签订了总投资近35亿元的合作协议,合作建设16个片区、13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安置工程。部分未动工或进展较慢的项目,如东李庄、郑坑、孔堂、利民居委、陈口、豆营二期、“五环工程”等12个安置区即将全面启动建设。预计明年可新安置群众2万人,2017年搬迁群众将全部安置完毕。
(15)关于群众反映的干部等待观望心态突出,不干事不作为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制定出台了《东昌府区党政机关干部“庸懒散”行为问责暂行办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积极倡导务实苦干、创先争优的工作作风,创新督查考核方式,坚决查处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最大限度地调动起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热情。
4、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的办理情况
省委第五巡视组共转办举报件65件,其中,检举控告类27件,涉法涉诉类14件,拆迁征占补偿类8件,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件,个人诉求类3件,其他8件。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有关案件线索和具体问题,区纪委成立了专项小组,逐项核查处理。截至目前,所有举报件经初核后查结61件,正在处理4件。处分党员干部8人,其中撤销党内职务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3人,开除党籍1人。目前,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处理未结的举报件,对于群众诉求过高、在政策内无法解决的,已责成相关单位积极做好举报人的思想疏导工作,说明情况,讲清政策,确保群众尽快息诉罢访。
整改工作对震慑腐败、教育干部、鼓舞群众产生了积极影响,但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还需常抓不懈、深入推进。下一步,东昌府区委将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从严从实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进一步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一改到底。通过扎实有效的整改,不断扩大巡视工作成果,深入持久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635-841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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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昌府区委
2015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