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日军制造了济南“五.三”惨案。正在聊城山东省立第三师范附小读书的金方昌闻之义愤填膺。他踊跃参加了由进步师生组织的抵制日货宣传队,上街游行示威,并将从街坊邻居的商店里查出来的日货全部毁掉。1935年夏,考入聊城山东省立第二中学读书。1937年10月,他跟随胞兄、共产党员金默生到济南一中就读。在胞兄的引导下,阅读了大量革命书刊,参加送信、放哨、散发传单、深入城郊宣传抗日等活动。不久,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同年11月,随“民先”总部奔赴山西临汾。1938年1月,考入山西“民族革命大学”。其间,他协助校内地下共产党员开展抗日活动。同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8月,他被党组织派往山西代县“牺牲救国会”工作。不久,任中共代县赵家湾区区委书记。该区临近日军据点,环境险恶。他头缠白毛巾,白天帮农民放羊、打柴、种地,晚上走家串户宣传党的抗日政策。当地遭受旱灾,群众生活艰难,他把组织上分给自己的一点白面送给房东老大爷吃。他把青年民兵组织起来,组建抗日分队、抗日模范班,经常带领民兵割电线、埋地雷、破路、炸桥、伏击敌军。1939年冬,调任中共代县城关区区委书记。1940年初,继任中共代县县委委员、宣传部副部长、县抗日游击大队队长等职。这时,驻代县八路军主力部队转移外地作战,代县仍给部队运送粮食,他带领民兵每次运送公粮都圆满地完成任务。同年11月22日,在催送公粮时,因叛徒告密不幸被捕。在狱中,敌人为他写了份“自首书”,引诱他在上面按手印,他夺过来,撕得粉碎。一个叛徒前来劝降,金方昌冷笑一声,斩钉截铁地说:“叫我投降?瞎了你们的狗眼!我告诉你,金方昌是不怕死的!”敌人气急败坏,惨无人道地打伤了他的一只胳膊和一只眼睛。但金方昌坚强不屈,蘸着自己的鲜血,用手指在墙上写下了“严刑利诱奈我何,颔首流泪不丈夫!”14个大字。12月3日,金方昌被押赴刑场,英勇就义,年仅19岁。
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今天,我们不能忘记日本帝国主义给我国各族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更不能忘记少数民族为抗战胜利做出的重要贡献、付出的巨大牺牲、建立的卓越功勋;在大国崛起、民族复兴的今天,我们必须团结各族人民传承并发扬伟大民族精神,必须激发蕴藏在各族人民中的巨大凝聚力和创造力,56族兄弟姐妹拧成一股绳,为国家不再被欺、民族不再受侮做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