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召开了由各村支部书记、主任、治保、调解主任参加的工作会议,以过去本地和外地这个期间发生的不稳定事件为例,以案警示,以案示法,引起各相关人员的思想重视,认真做好工作落实。
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针对当地有在公路上打麦的恶习和因打麦、晒场矛盾多发的特点,综治、司法所、安监工作人员放弃休息时间,在田间地头和主要路段进行法律宣传,对在公路上晒麦、打场的进行教育和批评,对发现矛盾苗头及时跟进提供法律服务,防止出现群体性纠纷。
加大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教育。组织辖区管区服刑人员认真学习了《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了心理教育,对重点人员在抓好走访的基础上,加大会见次数,确保不离视线。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群众事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本报记者 李可新 通讯员 胡学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