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机制。从立案到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紧凑衔接,及时提示,做到立案时想着审判,审判时想着执行。对于移送的案件,要填写由庭长签字的《案件重要信息提示表》并随卷移送,该提示表为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做好铺垫。
反馈机制。在诉讼的各个环节,一旦发现不利于稳定及和谐的现象或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综合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相互反馈意见,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
平息机制。建立来信来访平息机制,努力化解纠纷,法官在诉讼或执行过程中注重答疑释法说理解析,穷尽思想工作,多一些耐心,多做些解释,努力做到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构建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和谐的关系。
保证机制。全院各部门对工作的各个环节各司其职,保证问题彻底解决,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息诉服判率、执行到位率逐年提高,尽力降低案件上诉率和发改率。
报告机制。干警在处理事务过程中,遇到重大疑难或存有不安定隐患时,要及时上报,直到问题妥善解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确保报告渠道畅通,不得隐瞒。
责任机制。对涉诉上访信访的案件,纪检部门牵头,由立案、审监及原承办案件的庭长、法官一并参与,负责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确保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本报记者 郭龙君 通讯员 隋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