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两推选”,提高透明度。“两推选”,即实行“公推公选”。首先是“公推”,充分征求党外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群众代表推荐会,从入党申请人中推荐产生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其次是“公选”,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进行无记名民主推选,票决产生入党积极分子。
二是“三票决”,保证真实性。“三票决”,即在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接收和预备党员的转正3个重要环节,均采取党员间隔就坐、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当场计票和公布结果,避免以往举手表决导致的“走过场”现象,确保每名党员能够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增强票决的真实性、客观性。
三是“四公示”,增强公开性。“四公示”,即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接收和预备党员的转正时,由基层党委将其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实绩等,在其单位、居住地的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无任何问题或反映的问题查无实据或与事实不符的,正常履行下步程序;对一时难以查实,但不能轻易下结论的,暂缓发展;经查实确有问题的,延缓或不予发展。
四是“六把关”,确保高质量。“六把关”,即重点把好“培养考察关”、“政治审查关”、“组织预审关”、“组织谈话关”、“派员列席关”、“党委审批关”等六个关口。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落实、分解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党支部、基层党委和区委组织部的相关责任,对六个关口的责任人、工作职责、责任追究情形等分别进行了明确,增强了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通讯员 史明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