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村民之间的小摩擦,该镇派出所成立了以各村小队长为负责人的一级调解平台,构筑维护农村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由各村调解委员会组建的二级调解平台,一方面直接受理村里的民事纠纷,另一方面负责调解小队长未调解成的民事纠纷,成为农村维稳的第二道防线。此外,由警务室牵头,镇司法所参与,建立了驻村民警、司法所人员、治保主任、村调解委员、小队长和有威望的村民组成的民事纠纷评议团,把基层司法服务与基层警务进行“嫁接”,更是形成了农村维稳的合力与张力。
该镇派出所建立调解平台以来,共调解民事纠纷34起,仅受理治安案件16起,民转刑案件0起。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本报记者 薛宁 通讯员 李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