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由以堵为主向堵疏结合转变。通过改变硬性清理的工作思路,与沿线乡镇、村委会积极协调,从解决交通不畅、占地等实际问题入手,努力促进“马路经济”模式向“区域经济”模式的转变。二是由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社会行为转变。该局通过积极争取政府政策支持,与沿线乡镇密切配合,推动了路政管理工作的开展。三是由实行阶段性突击向建立长效机制转变。改变过去重突击清理、轻日常管理的做法,加强路政巡查力度和密度,对于违法违章行为,做到发现一处,治理一处,巩固一处。四是由规范型管理向服务型引导转变。在执法中实行人性化管理,对违章行为以宣传教育为主,强制执法为辅,促使广大群众实现由以往的被动服从管理向自发维护路产路权的新观念、新行为转变。(裴崇旭 张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