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马村位于道口铺街道办事处,总面积约1400亩,现有人口1550人。近年来,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高马村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村情民意等因素,从增强村民民主法治观念入手,通过抓好制度建设、村民自治、普法宣传等方面的工作,使全村农民的法制观念、民主意识进一步提高,全村已基本形成了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良好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全村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推进了全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具体做法如下:
建章立制,健全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了《高马村村民自治章程》、《高马村人民调解工作流程》、《高马村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职责》等制度,切实做到制度上墙,有章可依,管理规范。加强依法治村其他配套组织建设,建立了村综合治理委员会、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由村主要领导或相关领导兼任组长,村支部书记、主任、村两委成员、各小组组长为成员。形成了村书记、主任亲自抓,治保主任具体抓,两委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
抓好“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推进基层民主自治。一是坚持民主选举。高马村严格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开展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时,实行“两推一选”的方式,推选出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采用同样的方法,由村民民主选举出村民代表,大大维护了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坚持民主决策。村“两委”会充分发扬民主,对涉及到本村经济、政治、文化和事关村民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必经村党总支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再予实施。三是坚持民主管理。依法规范村民自治,村里重大事务和重点项目的实施,先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听取村民的建议和意见,使人民群众能说得上话、看得上账、帮得上忙。四是坚持民主监督。建立和健全了民主理财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由民主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审检,由村民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监督,真正实现了村民当家做主和参与管理。五是坚持村务、财务公开。实行村务公开经常化、透明化,凡事交由村民参与讨论决定,全面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以公开赢得信任,以民主凝聚民心。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村民法律素质。高马村坚持以人为本,开展多种形式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村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一是抓好两委成员学法用法。利用村图书角及远程教育室定期对“两委”成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建立学法档案。二是培养法律明白人。积极参加街道办事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村里现有法律明白人6人,法律明白人积极调解村民纠纷、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等。三是坚持抓好村民的法制教育。通过利用村图书角、村文化站、远程教育、开展“送法进家庭”、“12.4”法制宣传月等形式,宣传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思想观念。四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2014年东昌府区司法局、道口铺街道办事处投资25万元在高马村建立了法治文化广场,成为普法宣传的新阵地,村民来到法治文化广场休闲健身的同时,能立刻感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在不知不觉中普及了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强化了法治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