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民用建筑外窗工程技术规范》,对建筑外窗的设计、安装、验收及保养维护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全面贯彻实施《规范》,进一步加强我区民用建筑外窗工程质量管理,促进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开展,今后,我区将在四个方面加强民用建筑外窗工程质量管理:一是建筑门窗企业其产品需取得省建筑厅核发的《备案证明》和《节能认定证书》,方可进入我区建筑市场;二是建筑门窗企业承揽工程后,需携有关资料到区住建局建材科进行工程登记备案;三是建筑门窗企业要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外窗工程技术规范》进行生产安装施工;四是各镇、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民用建筑外窗工程技术规范》的产品需及时上报,确保外窗工程质量和节能水平。
(本报记者 李可新 通讯员 张天山 苗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