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有人干”的问题,我区成立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各镇(街道)、园区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在提高对驻地环境卫生保洁标准的同时,加强对辖区内村庄环境卫生的管理,根据村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保洁人员,每50户配备一名保洁员,并配备环卫监督人员,负责对本村道路及公共场所进行卫生保洁和垃圾收集,并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为解决“怎么干”的问题,我区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要求每个镇(街道)、园区建设垃圾中转站,根据服务区域生活垃圾产生量、运输距离等,合理确定垃圾中转站位置和规模。在达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的前提下,相邻镇(街道)、园区可共建共享。同时,要配备密闭式垃圾收运车辆,每个村庄原则上按15户配备1个垃圾桶,各村也可根据实际,设置其他垃圾装运设备或采用不同装运机制,取缔露天垃圾池、垃圾房等非密闭式垃圾收集设施。
为解决“能干好”的问题,我区加大了资金投入。区财政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工作,镇(街道)、园区垃圾中转站、移动式压缩设备、车辆等先期启动资金由区财政承担;建成后的运行费用,对各镇(街道)、园区实行“定补”和“以奖代补”的办法,予以补贴,一月一考核,一月一补贴,补贴与考核排名相挂钩。各镇(街道)、园区将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专项资金,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另外,也可参照市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实行分差别收缴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于补充镇(街道)、园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经费。为提高村民环卫意识,可适当地向村民收取一点,让老百姓积极参与,主动支持,形成自觉的卫生意识。
(本报记者 李可新 通讯员 刘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