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平指出,根据中组部统一安排部署,按照省委要求,我区从2009年11月开始,至2010年底被省委组织部确定为全省第二批“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单位之一。试点工作对提高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长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是保证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正确行使用人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县一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效措施。这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一把手”用人行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措施,具有持久深远的影响和意义。
李小平强调,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的用人行为,对于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县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的政权基础,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认识到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的用人行为,是建立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的现实需要;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两个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要通过扎实开展试点工作,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切实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战斗力,为老百姓带来更多的福祉,为建设经济强区、构建和谐东昌做出新的贡献。
李小平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明确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研究制定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规则和有关制度,研究制定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监督措施,形成科学规范和有效的制度体系和配套措施。要明确试点的工作重点,在把握上级精神、分析本地现状上下功夫,在规范权力运行上下功夫,在扩大民主、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在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上下功夫。要明确试点工作的基本要求,处理好科学规范与有效监督、规范个人行为与规范集体行为、借鉴经验与探索创新的关系,使试点工作健康进行,取得实效。以《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央、省、市委相关规定为依据,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推动全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发展。
毕黎明主持会议。
王华传达了省委组织部《关于扩大“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的意见》。
(本报记者 王怀韬)